商标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变更流程
商标变更申请提交之后,4-6个月下发变更核准通知书。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变更的意义
1、为了使商标专用权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商标权;
2、为了便于商标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秩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