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类似,韩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韩国发明专利
韩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采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2、韩国实用新型专利
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采用韩国的实用新型专利也需要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存在驳回的可能性。
3、韩国外观设计专利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于授权登记日起生效,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韩国政府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M1(纺织物等)。
申请语言: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