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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药物专利权被宣告无效(2015-8-2)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02 14:06    点击量: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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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制药巨头吉联亚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联亚公司)因不服其拥有的“含核苷酸类似物的组合物及其合成方法”(专利号:ZL200710196265.3)发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此案涉及到较为复杂的马库什权利要求的认定问题。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本案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该专利优先权的认定和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问题。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是马库什化合物权利要求,其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了多个并列的可选择要素。在此情况下,判断涉案专利是否享有优先权就涉及到优先权文件与该专利权利要求中对应限定的可选择要素的比对问题,以及权利要求应该整体考虑还是分技术方案考虑。由于马库什化合物权利要求通常以通式的方式呈现,通式中变量的界定直接影响到与对比文件的比对,进而影响到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认定。此外,技术效果也与创造性认定相关。由于化合物的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实验数据方面,在涉案专利与对比文件的实验数据无法直接比对,但有其他相关实验数据予以支持的情况下,能否进行推定并直接用于创造性判断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摘自 中国知识产权报)